私隐条款

条款声明
基督教灵实协会及/或其服务单位(下称「灵实」)致力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原则及各项有关规定,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以确保所收集及储存的个人资料准确、保密及受到妥善保障。本声明旨在阐明灵实于收集、使用、处理、保存及披露个人资料时所采取的政策和做法。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除非另有指明,你向灵实提供的个人资料一般属自愿性质。若未能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或所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可能导致灵实无法处理有关的要求、申请、查询或提供相关服务。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络资料(电话、传真、电邮地址、邮寄地址等)、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如适用)、捐款纪录,以及与服务提供有关的个人状况或健康资料(仅在服务需要时收集)。当我们收集您的个人资料时,将于收集时以适当的形式及方式向您提供《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该声明将清楚载明资料的使用目的、可能披露的对象及第三方可否取得有关资料,并说明提供资料属自愿或必须的性质,以及不提供资料可能导致的后果。

保存及使用个人资料的目的
灵实将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的目的使用该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项所列的目的:
• 服务相关用途:处理申请、查询或捐款。
• 用作行政、统计及研究之需要及未来服务开发建议。
• 用作募捐、组织及筹办活动以支持、响应、宣传和推广我们举办的慈善及/或促进健康的工作(须事先获您的同意才用于直接促销)。
• 履行法律和法规要求:这可能包括由政府部门、审计或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时规定的义务所要求进行的犯罪预防、侦查和调查。
• 其他您已同意的用途。

浏览此网站时被收集的资料
• 当你浏览灵实的网站时,伺服器会记录你的到访资料,包括你的IP地址及浏览的网页,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识辨浏览者身份的资料。这些资料只会用于作维持及改善网站运作的用途。
• 凡经由互联网提供的个人资料,在伺服器上取用是受到限制的。灵实规定只有获准使用所收集的资料作合法目的的灵实员工或受合约约束的代理人才可以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网上登记及捐款
当阁下在本网站注册或通过本网站捐款时,阁下的个人资讯会被安全加密。阁下的信用卡资料只会按必要性为处理捐款而被传给第三方(如发卡公司)。灵实不会披露任何信用卡资料给任何其他第三方。其他资料则用作记录、鸣谢捐款和发出收据等工作。

个人资料之披露及转移
在未得到您的同意之前,灵实绝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及/或转移您的个人资料。但于以下情况,灵实可能会披露及/或转移您的个人资料:
• 向受灵实委托及须受保密约束的服务供应商或承办商,以协助灵实提供服务。
• 当必须遵守法律、法庭命令或监管机构要求时。
• 在获得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作其他相关之用途。
所有转交资料的第三方均仅限于执行相关职能,并有责任保障资料的私隐及保安。

个人资料保存及保安
灵实采取了适当的技术和行政措施,以保障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免于遗失、未经授权的查阅、处理、删除或使用。灵实会根据收集资料的目的及法律规定的要求,保存您的个人资料一段合理期间。当相关目的完成后,资料将会被安全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您的权利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您有权查阅、更改、删​​除或限制使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申请停止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作推广之用途,如欲提出相关要求,请以书面与我们的资料保障主任联络。灵实承诺于合理时间内回应您的查询、要求或投诉。

联络我们
如对本私隐条款或您的个人资料使用有任何查询或要求,请联络:

新界将军澳宝林村宝宁楼3楼311-312及325-326室
资料保障主任
电邮:skdhce.dpo@hohcs.org.hk


条款修订
灵实会定期检讨私隐条款。本条款的最近更新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适用文本
本章则之英文本与中文译本文义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